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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取消就业中小企业外地大学毕业生落户限制
来源:山西人事人才网 作者: 点击:132次 时间:2009-05-31

为鼓励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山西省新近出台有关规定,明确各类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招聘非本地户籍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一律取消落户限制。
山西省政府规定,毕业生可凭教育部门签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件,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对没有建立集体户的企业,毕业生可在公安部门批准的各级毕业生就业市场、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集体户登记落户。除物价部门批准收费项目外,不得收取任何户籍管理费用。
今后,凡到山西省各类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毕业生,只要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各级教育部门和高校要给予办理报到手续,公安部门要给予落户,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经批准授权的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要提供档案管理、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职称评定及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服务。
根据规定,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相应就业扶持政策。其中包括: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招用登记失业或家庭困难毕业生的,每招用1人给予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并按规定给予财政贴息。

(责任编辑:许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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