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了认真吸取近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沉痛教训,采取断然措施,有效刹住事故,确保各类车辆的交通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阳煤集团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制订并印发《阳煤集团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安全管理,杜绝各类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紧急通知》,望各单位立即组织学习,认真贯彻落实。
一、严格禁止酒后驾车。今后凡发现酒后驾车行为的,一律调离驾驶员岗位,若酿成事故的除承担必要的经济损失外,并给予记过,降级或开除处分。并严肃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
二、严格禁止超速、疲劳行驶。各级交安委要立即组织全体驾驶员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阳煤集团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严格禁止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牢记十次事故九次快的血的教训,举一反三、警钟长鸣。今后凡外出执行任务的大型载人客车,运行里程在400公里以上的,必须配备两名驾驶员,否则,一律不准出行上路。
三、严格禁止无证驾驶。各单位、各部门必须加强对车辆的安全管理,驾驶人员上岗前必须携带行车证,驾驶证及上岗证,严禁无证上岗。一旦发现无证驾驶行为的要严肃处理,若酿成事故的后果一律自负,并追究主管领导的连带责任。
四、严格禁止病车上路。各单位要认真执行车辆检验制度,特别是载人客车必须严格执行车辆每天一次的安全例检工作,做到谁检车、谁负责,并做好日检记录。同时,要强化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和“三检”(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的管理,严禁病车上路。
五、严格禁止超载超员。各单位要巩固前期的治理超载成果,持续不断地强化源头管理,严禁非法超载车辆驶出矿区。各单位通勤车辆近期内要认真组织一次安全自查活动,严禁超员行驶和携带危险物品上车。尤其是交通运输分公司要组织专人上路,强化路查路检,合理调配车辆。特别是“重大节日、恶劣天气、重要活动”各级领导干部都要跟路跟班上岗,二十四小时不间断调度指挥,预防人员拥挤造成的甩客、挤伤等事故的发生。
六、严格禁止公车私用。各级领导要率先垂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经济紧缩的原则,下决心刹住公车私用、滥用和以权谋私等不正之风。要严格禁止公车参与婚丧嫁娶、亲朋聚会,迎来送往等非正常奢侈性活动。一旦发生舆论曝光、群众举报要按照党纪政纪处罚规定,严肃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七、严格控制车辆外出。各单位、各级领导今后凡外出参观考察、开会学习、集体活动要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尽可能乘坐火车或长途客车。特殊情况确需自带车辆的,必须经各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并要指定一名随车安全负责人,驾驶员实际驾龄必须在三年以上,并具有出长途的实际经验。凡没有经过审批,擅自带车外出的,一经发现要严肃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
八、严格禁止无牌无证和报废车辆上路。特别是地面和建筑施工单位的领导要切实加强对这项措施的监督落实,做到有禁必止。严格管理好本单位的无牌无证及各种施工机械车辆,尤其要强化对各种起重车辆的安全检查。今后凡发生上述车辆上路,特别是造成事故的,要发现一起,重处一起,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九、严格加强危货车辆的安全管理。各单位凡涉及危货运输的车辆,都必须明确专人,落实责任,强化管理。驾驶员必须要通过专业培训,并领取专业运输证后方可上岗。运输途中必须明确专职押运员全程监督。出车时必须打开GPS卫星定位系统,接收集团公司监视仪的动态监控。同时,要强化对车辆的日常保养维修,严禁带病车出行上路,确保危货运输安全。
十、严格事故倒查和责任追究。今后凡发生道路责任事故,一律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启动责任倒查追究制度。本着对事故“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追查,深刻分析,查找原因,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及部门的责任,加大处罚力度,决不姑息迁就。
上述十项禁令,是集团公司在特殊时期采取的一项特殊措施。各单位、各部门会后要迅速召开会议,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查找隐患,堵塞漏洞,强化管理,明确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认真组织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