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 进入高级检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纪检监察 » 资料中心 » 资料中心-正文
Module Load Warning
One or more of the modules on this page did not load. This may be temporary. Please refresh the page (click F5 in most browsers). If the problem persists, please let the Site Administrator know.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来源:集团公司纪委 作者: 点击:55次 时间:2009-06-25

第十三章 附 则
第二百一十七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三)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四)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第二百一十八条 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适用本法;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二百一十九条 本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举报信箱
山西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YANGQUAN COAL INDUSTRY(GROUP) CO.,LTD
管理维护:阳煤新闻信息中心网站 技术支持:中科华汇 备案证号:晋ICP备05003272